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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華歌詩達遊輪事件暫告平息, 但因傳媒報導多有曲解, 作為當天留在船上唯一的駐港台家庭, 有必要分享一下事件來龍去脈及個人觀察所得以正視聽。

 

I. 旅客被逼上梁山


付上比平日多兩三倍的團費參加此行程, 無非是想趁
年節期間一家大小共享天倫。此行程六天內共有三個岸上景點:三亞,峴港及下龍灣。所謂好酒沉甕底, 不消說最吸引人的自是世界文化遺產-有“海上桂林”之稱的下龍灣. (前兩個說是陪襯配菜也不為過)

 

因此當行程到第三天早上, 終於來到下龍灣外的海面, 約略可見巨石環繞, 眾人的興奮期待不可言喻, 紛紛來到甲板上拍相,不願錯失飽覽進港風光的機會。孰料,忽然傳來船廣播:“下龍灣港口因“不明原因”關閉不能停靠 本日改為海上航行” 聽者莫不一陣錯愕, 尚未回過神之際, 船已迅速掉頭返航了... 眾人的驚愕失望自不在話下。

 

接著船長又廣播宣布下龍灣港口關閉, 原因是有船沉沒, 並且提供每個艙房50美金船上消費金額. 此時又是一陣譁然, 無論小費或岸上觀光都以人頭計價, 光是小費都索費一個人55美金了, 賠償怎麼會以艙房計算呢?況且以船上消費水準(一張照片20元美金,ㄧ杯飲料十元美金起跳), 50元美金根本濕濕碎. 另外, 不禁內心嘀咕:怎麼會如此幸運?大老遠跑來竟然剛好有船沉?!

 

雖然後來船長又廣播說會盡力尋找安排可停泊的港口, 但大家心知肚明:臨時安排這麼大一艘船兩千多人的團體談何容易? 船上氣氛一改前幾天的歡樂, 一時間詭譎,騷動,流言四起... 因為就當時所見, 海面風平浪靜不見任何標誌浮標及救援船隻, 網上也搜尋不到任何相關沉船新聞.... 所有的領隊也好似相約好同時消失。

 

到了中午,終於領隊出現了, 說依照規定旅行社會退還岸上觀光”成本價“成人三百出港幣/小童二百多港幣, 並要團友簽名接受。一萬多元的團費僅僅歸還三百元成本價,這是如何得出的神奇比例? 超傻眼。有的團友雖然失望但體諒領隊夾在公司與顧客中難為就簽名了, 當然也有團友十分不滿不願意簽名。

 

原訂僅回程海上巡航一天,這下要連續待船上兩天,但見航行路線歪扭亂繞並且僅約半速前進(一天的航程硬要拖成兩天也是難為船長了)。期間並無獲知進一步詳細解釋,連下船說明會時亦不見任何一位旅行社職員出現。好不容易碰到旅行社職員, 得到答案一律是-這是船公司的決定, "不關旅行社的事"! 船公司方面只說港口關閉並且已補償每個艙房消費金了。團友看似無計可施只有任人宰割的份. 總之那兩天氣氛十分詭異,連遊輪重頭戲的船長雞尾酒晚宴,雙方都面黑黑幾乎零互動。遊輪特色之一當然是享受船上節目,但要平時忙碌慣的香港人連續兩天困在海上漂流,真是折煞人也~ 有的團友開玩笑說悶到想跳海.

 

終於捱到了最後一天,食不知味的早餐過後準備依時間集合下船,得知有團友在餐廳露台集合, 鑑於魚翅鮑魚濃湯無端端變清水雞湯, 過程又鬼祟可疑始終沒有合理解釋, 於是我們也決定加入。始得知有議員也參加此航次,經團友請託也留下來協調。相信大部分團友都是心存感激的. 

 

船上占一半的台灣團友要趕飛機只能走先,另一千個港澳團友則約近半留下,可見大部分團友都對船公司旅行社的處理手法極為不滿,因此即使互不相識也願意留下來支持。三兩成群在餐廳露台坐下靜待協調結果,中間穿插著到側欄杆處呼口號給傳媒拍照。

 

誰也沒料到,這竟會是個如此漫長的等待.....

 

此時船上高級職員首次出面要求團友離開,看著兩邊雞同鴨講擾擾嚷嚷,遂叫小兒子出面幫忙翻譯,首先就是請船方出示沉船相關文件證明。船方這才拿出張Official Statement。細看之下,不僅日期不對, 連用語簽名也有問題,更加起人疑竇。船方高級職員還說這艘船是Italian State 如果有不滿請團友下船再去抗議。這個說法以國際法而言當然沒錯,但聽在團友耳中頗不是滋味,反倒是火上加油。雙方開始小規模對峙,情緒逐漸高漲,有位看似醉酒的高級職員甚且出手推團友。混亂中有團友高喊報警“在香港海域上鬼佬欺負香港人~”

 

等了大半天, 聽聞旅行社只派來了ㄧ個幾乎沒有談判權限的代表,只是傳達訊息希望團友下船先才願意對談,態度強硬毫無轉圜餘地。(什麼叫“談判”? 雙方各讓一步各有妥協才叫談判!) 於是雙方來回拉鋸陷入僵局,幾個鐘頭原地打轉完全沒有進展!旅行社此種大佬心態讓人徹底寒心,大批原本耐心靜候協調的團友也逐漸不耐,數次高呼要堅持到底。試想連如此場面都不予理會,下船後肯定死火更不可能理睬個別消費者的。

 

更糟的是透過網路新聞得知美麗華總經理不僅不願上船安撫顧客,反而不分青紅皂白在媒體放話說這班人態度惡劣完全不能接受, 好似留下來的只是少數死要錢對賠償不滿的團友。讓僵局更加徹底惡化變成死棋一盤。要知道大家原本只是過年度假的旅客啊~ 誰想多事搞嘢啊?原本互不相識的團友,因為同坐一艘船上,變成命運共同體。根本可說是因旅行社高層毫無智慧的不當處置而被逼上梁山的呀~

 

後來,露台上出現一些新面孔, 原來是下個航次新上船的旅客,說是看了新聞報導也溜過來“禁區”看熱鬧 (是的,在漫長等待協調過程當中,船公司悄悄地拉上封鎖線,露台餐廳已然成了禁區---斷水斷糧關廁所的禁區)。聽了團友說明也十分支持: 大家都在同一條船上,他們也不願意同樣待遇發生在他們身上。還說國內的團友鬧起來的話,那不得了~ 肯定激烈得多啦~ 不可能像香港人這麼溫和的。

接下來的發展,新聞都有。不多說了。

 

 

II 商業霸權無所不在

 

說到底,香港市場小,故而大部分行業都是獨/寡占。幾個大財團壟斷強勢主導一切,視消費者為無物。資本主義重商社會極度放大契約精神,相對的消費者保護意識缺乏又不自覺。加上香港生活壓力大,人人自顧不暇。英治殖民背景下,人們普遍以法治理性自豪,實則重視形式正義尤甚於實質正義。也就是注重表面安定秩序更甚於實際公平正義。

 

這樣的背景下,大企業傲慢倨傲到不可思議的地步 。

 

以此次美麗華遊輪事件為例,香港地區乃獨家代理亦即獨家壟斷的新春特貴天價航次,台灣地區則有四個旅行社代理, 合理推估台灣旅行業者成本一定比香港還高,但是,連同台港來回機票,台灣的團費竟然還比香港便宜。發生如此重大的突發狀況,過萬元的團費,旅行社只是按照行規賠足成本價三百元了事,還放話說只不過少了四個鐘頭岸上觀光,看不出有何需要賠償。更別說事後連著漂流兩天完全沒人跟進解釋,一出現就只顧著卸責叫團友簽名和解。又說船公司有權因安全問題改動行程,本來就不需旅客同意的。船公司又跟著說保留對拒下船旅客追索權....

 

 

是的,旅客付款簽約時,大公司的所有“免責條款”早就隱藏在收據背後那些密密麻麻的小字裡。這種消費者幾乎完全沒有議價能力的“定型化契約”,表面看似符合自由締約精神,實則多為不公平不合理地分配契約風險,違反實質契約正義!此類契約因締約雙方地位明顯不相稱,理應對契約自由原則有所限縮,其法律效力是極待商榷的。在各先進國家早就落實立法保障消費者權益,因為訴訟程序礦時費日所費不貲,個別單獨的消費者根本沒可能跟大企業集團對戰,皆因雙方地位差距懸殊,資源武器完全不對等!

 

事後各傳媒的報導鋪天蓋地,幾乎全數以團友不滿賠償太少而罷船為標題,根本本末倒置,。更甚者還有因本身政治取向明顯與船上議員不同,而將單純民生消費糾紛嚴重曲解報導的。 

 

講難聽點:有議員在場,有發聲管道,有新聞關注,面對上千個中產以上經濟條件的旅客,旅行社況且強橫至此,遑論一般落單的消費者? 說是弱勢群體,一點也不為過!

 

上網一查才發現類似負面事件其實不少,但大都不了了之,更誇張的是還有顧客經冗長法律程序終於獲盼勝訴,但旅行社依然拖數不還,耍無賴不願屢行賠償責任的例子。 發生在這個團的事件, 完全不是特例!據說此旅行業者已算是在香港本地風評口碑較佳的大企業了況且如此,莫非慣性欺騙顧客是行內潛規則?

 

息事寧人絕非美德,姑息養奸只會助長大企業吃定小消費者的囂張氣焰~ 

 

團友說得好 : 難道欺騙的行程,侮辱的賠償,挑撥的言論,絲毫妥協空間都沒有的談判,一切只能逆來順受嗎?!


下龍灣沉船與否仍未證實,
倘若真是不可抗力,船方也盡力嘗試而不可得,相信旅客一定會尊重理解的。但是,至今真相未明!斷水斷糧好似難民搞了十幾個鐘頭,又被輿論抹黑成死要錢的刁民旅霸,好個新春假期perfect ending呀~

 

商業霸權無所不在,豈止地產而已!真切冀望這個所謂”香港罕有的維權事件“(借香港蘋果用語)不是無謂的擾攘,能對促進香港的消費者保護意識,提升消費者地位保障, 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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